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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除

本校感染性事業廢棄物係遵照環境部廢棄物清理法、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做適當的處理,以確保環境品質。

(一)廢棄之針頭、針筒、微生物培養皿、菌株及相關生物製品等,皆屬感染性有害事業廢棄物範疇,應與其他廢棄物分類貯存。
(二)感染性有害事業廢棄物之盛裝及貯存方式:
  • 廢尖銳器具(如針頭、針筒等):以不易穿透之堅固容器密封盛裝,清理前應以防漏、不易破且印有感染性事業廢棄物標示之紅色塑膠收集袋盛裝,貯存以一年為限。
  • 感染性廢棄物:以防漏、不易破且印有感染性事業廢棄物標示之紅色塑膠收集袋盛裝,於攝氏五度以下至零度以上冷藏者,以七日為限;於攝氏零度以下冷凍者,以三十日為限。
(三)前項紅色塑膠收集袋,請依需求自行購買,並應確實填寫並張貼「感染性醫療廢棄物清運表單」。

國立中興大學廢棄物清理方式及清除時間

國立中興大學廢棄物清運方式一覽表
項目 清理方式
2-2 實驗後廢棄物:感染性廢棄物 1.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實驗室產出之感染性事業廢棄物(如:廢棄之針頭、針筒、微生物培養皿、菌株及相關生物製品..等),屬有害事業廢棄物,需委由合格清運廠商進行清理。
2.每週五隨本校垃圾清運時間協助收集校內實驗室產出之感染性事業廢棄物,請依下列規定辦理後交由感染性事業廢棄物清運車。
(1)針頭、針筒使用完畢後,廢棄針頭、針筒則應放入堅硬不易刺穿的容器內以避免針扎,前述容器應具備以下條件:由較厚的塑膠類材質製成,能夠有密封蓋子,尖銳物無法刺穿瓶身,並且防止針頭漏出,使用過程中保持直立與穩定。
(2)自行購買「印有感染性事業廢棄物標示」之紅色收集袋,且確實填寫「感染性醫療廢棄物清運表單」並張貼於紅色收集袋上。
*感染性事業廢棄物收集時應連同盛裝容器置入紅色收集袋中,收集時如未依規定分類、盛裝或未張貼表單者,隨車人員將予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