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常工作負荷預防
依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2款與同法施行細則第10條之規定,為避免本校工作者因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針對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作負荷可能促發疾病之工作者,提供健康管理措施,以防止工作者因過度勞累而罹患腦、心血管疾病,並達到早期發現、早期治療之目的,以確保相關工作者之身心健康。對象:
- 輪班工作。
- 夜間工作。
- 長時間工作。
- 醫護人員依體格(健康)檢查報告數據,評估十年內發生腦、心血管疾病風險大於10%者。
- 其他異常工作負荷:包括不規則的工作、經常出差的工作、及工作環境具異常溫度、噪音、或時差。此外,伴隨精神緊張之日常工作負荷與事件,亦歸此類。
快速檢索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相關內容
目前快速檢索標題關鍵字為:工作負荷,疾病預防
若欲搜尋項目非此關鍵字,請由站內搜尋查詢
相關 行政作業流程
- 第 1 頁,共 0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