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廢液
本校實驗室廢液係遵照環保署廢棄物清理法、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做適當的處理,以確保環境品質。(一)應參考供應商提供之安全資料表及實驗廢液相容表,將廢液依危害特性以不同廢液桶分開貯存,如(包括但不限於):
- 酸性廢液和鹼性廢液應分開貯存。
- 氰系廢液與酸液廢液應分開貯存。
- 氧化性物質需單獨貯存。
- 氧化性物質與還原性物質需分開貯存。
- 以高密度聚乙烯(HDPE)、耐腐蝕、耐酸鹼等合乎標準之二十公升方型容器盛裝,並應隨時保持良好情況及容器清潔,如有損壞或洩漏之虞時應立即更換。
- 貯存容器外應張貼「實驗室廢液桶分類標籤」,並明顯標示廢液種類與性質及標示貯存日期等。
- 設施所在地面應堅固,四周應採用抗腐蝕及不透水材料襯墊,倘無法設置時,為防止貯存容器洩漏,可使用盛液盤代替,盛液盤容積至少應為貯存容器容積的1.1倍。
- 貯放時應避免高溫、日曬、雨淋或妨礙通道,且廢液桶不可堆疊並應遠離火源。
- 應明顯標示「廢液貯存區」,並應有收集或防止其污染地面水體、地下水體、空氣、土壤等之設備或措施。
- 應指定專人管理,以維持良好狀態,避免遭人任意取用,或發生意外洩漏造成危害。
國立中興大學廢棄物清理方式及清除時間
國立中興大學廢棄物清運方式一覽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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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清理方式 | |
2-1 | 實驗後廢棄物:實驗室廢液 | 每月10日前上網申報後,印出紙本經實(試)驗場所管理者簽名並於當月12日前交回本中心,當月將由委外處理廠商進行清運處理。 |
實驗室廢液填寫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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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開始時間 | 填寫結束時間 | ||
為配合本校年度驗收作業時程,112年12月份實驗室廢液需於12月14日清理完畢, 故提前開放填寫12月份廢液申報時程,請於112年11月24日至111年12月06日前申報完成, 並於112年12月8日前將申報單繳回環安中心,以辦理後續清理作業。 | |||
2023-11-24 00:00:00 | 2023-12-06 23:59:59 | ||
2023-11-01 00:00:00 | 2023-11-10 23:59:59 | ||
2023-10-01 00:00:00 | 2023-10-10 23:59:59 |
清運處理照片
- 2016-11-15
105年09月22/23日08:30~12:00清運校園各系所實驗廢液
- 2016-09-07
105年07月27日08:30~12:00清運校園各系所實驗廢液
- 2016-07-26
105年06月29日08:30~12:00清運校園各系所實驗廢液
- 2016-05-27
105年05月27日08:30~12:00清運校園各系所實驗廢液
- 2016-04-22
105年04月22日08:30~12:00清運校園各系所實驗廢液
- 2016-03-25
105年03月25日08:30~12:00清運校園各系所實驗廢液
- 2016-02-26
105年02月26日08:30~12:00清運校園各系所實驗廢液
- 2016-01-21
105年01月21日08:30~12:00清運校園各系所實驗廢液
- 2015-12-17
104年12月17日08:30~12:00清運校園各系所實驗廢液
- 2015-11-27
104年11月27日08:30~12:00清運校園各系所實驗廢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