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母性健康保護
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1條有關母性勞工健康保護之規定,本校對母性健康保護事項妥為規劃與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訂定母性健康保護計畫,以確保妊娠、分娩後、哺乳等女性教職員工與其子女之身心健康。(一)對象:
- 預期懷孕。
- 妊娠中。
- 分娩後,包括正常生產、妊娠24週後死產及分娩後1年內。
- 哺乳中。
(二)管理內容:
- 工作環境:提供適當防護具、管制暴露量及時間、調整工作環境(包括空間、照明、電腦桌椅等)。
- 工時調整:增加休息時間及頻率、調整輪班及班別時間。
- 其他預防措施:告知勞工其作業之危害及預防、禁止此作業。
- 職務調整或休假。
(三)通報方式:
依- 由當事人填寫「妊娠及分娩後未滿一年之女性員工健康情形自我評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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