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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宣導資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所送二氧化氯使用方式與相關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張貼時間:20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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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環保署提供二氧化氯使用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發之二氧化氯環境衛生用藥許可證之標示使用方式,係以拖把、抹布沾取藥液拖洗、擦拭或直接噴灑至欲消毒之物品表面進行消毒,或噴灑在毛(紙)巾擦拭欲消毒之物品等安全使用之方法,從未核准該等藥品以連續性噴灑之水霧涵氧機使用。
(二)環保署核准環境用藥許可證及標示相關資訊可上網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https://mdc.epa.gov.tw/PublicInfo/
請各單位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可之使用方法及適用範圍使用二氧化氯環境衛生用藥,並運用各種管道(各種會議、課程教學、跑馬燈、網站等)加強宣導,以保障教職員工健康。
- 相關附件1【轉知/宣導資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所送二氧化氯使用方式與相關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PDF)
(已被下載 190 次)(更新:2022-02-17 14: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