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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

公告: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條文修正案,並自發布後3個月施行(102.03.27)

張貼時間:201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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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保)為加強對水下文化資產保護,並配合地質法有關地質敏成區位規定以及空氣品質標準修正發布施行辦理修正。
  2. 環保102327日環署綜字第1020023594號令發布「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修正條文
  3. 修正內容請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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