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
勞動部公布「職業安全衛生監督與指導重點項目」乙份
張貼時間:201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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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03年7月21日臺教資(六)字第1030107209號及勞動部103年7月
16日勞職授字第1030200994號函辨理。
二、「職業安全衛生監督與指導重點項目」為推動相關職業安全衛生業務時,
得以參考使用。另因「職業安全衛生法」於103年7月3日實施,其適用範
圍擴大、罰則增加等,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勞動部承辦人,李先生電
話: (02)8995-6666#917 。
三、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