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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資料

請參閱綠色消費登錄作業

張貼時間:200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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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ㄧ、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22條第2:政府機關應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項目,計分四大類(辦公室用文具紙張用品、辦公室用設備、電器類、其他) ,共43項。

二、依環保署規定:每月25前必須進行前一月份申報資料確認。

三、檢附相關資料,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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