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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活動

政府預算-綠色採購登錄事宜說明會

張貼時間:200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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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22條第2:政府機關應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項目,計分四大類(辦公室用文具紙張用品、辦公室用設備、電器類、其他) ,共43項。

 

二、依環保署規定:每月25前必須進行前一月份申報資料確認。

 

三、檢附相關資料,供參考。

  • 相關附件1
    (已被下載 3355 次)(更新:2009-10-23 06:09:19)
  • 相關附件2
    (已被下載 3329 次)(更新:2009-10-23 06:09:19)
  • 相關附件3
    (已被下載 3347 次)(更新:2009-10-23 0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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