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清除再利用
中興大學校園環境改善績效評比計劃成果
壹、目的:
一、為培養愛護環境,尊重自然,養成珍惜資源、節約能源、惜福、愛物的生活習慣;以落實垃圾減量、資源回收之工作。
二、為促進永續發展,推動源頭減量觀念與主動積極行動,致力於校園環境改善,以提昇生活環境品質與增加生活空間。
三、為執行環境基本法第九條:推動校園環境保護及永續發展之相關教育、學習,建立環境保護觀念,以落實於日常生活中,並提昇國民環境知識。
貳、主辦單位: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
叁、實施對象:本校參與服務學習系所(含該系之系學會/審查時一系一代表為原則)、已登記備案之學生社團
肆、校園環境改善績效內容:
一、資源回收宣導推廣
1.設置資收物分類設備與明確標示
2.資源回收物分類確實與妥善處理
3.垃圾袋須裝滿後才倒,以減少垃圾袋使用並達減量目標
二、校園環境改善工作
1.室外環境改善,如環境綠化、積水容器去除等
2.室內環境改善,如教室佈置、閒置空間清理綠化等
三、環境改善績效文件
1.就其週邊環境作美化,將改善前、後狀況,提出資源回收推廣、室內環境改善或室外環境美化之佐證文件(如附件);由環安中心等單位進行評比,對表現優異者,給予獎勵。
2.各參與競賽單位,僅要完成前述某單項工作(如資源回收推廣),即可參與評比;單位完成多項作業者,可同時重複獲獎。本評比作品若未達標準,本校環安中心得保留各獎項。
四、收件日期與評比:
1. 有意願者,請於100年4月11日至4月15日上班時間內將文件(紙本需經系主任或指導導師核章後)送至本校環安中心彙整;同時必需將參與競賽之文件、人員等電子檔傳送至 mailto:safety@nchu.edu.tw
2. 評比由本校環安中心邀請師長組成評分小組,以各單項之工作內容辦理評比作業。 伍、獎勵辦法 一、獎勵 1. 於期限內繳交之文件,由環安中心等進行評比;評出績優獎1名、優勝獎5名、佳作獎20名等,共計26名。 2. 獎勵方式頒予等質之禮券:評定績優者 800元、優勝者500元、佳作者300元。 3. 凡本校參加人員(經系主任或指導導師核章者),由環安中心出具「參賽證明」;經評比列入績優、優勝、佳作等單位參與者,另專案簽請學務處辦理敘獎。 二、本辦法業經校長於99年12月17日核定實施。
- 相關附件1佳作-(參加單位:跆拳社)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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