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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空氣品質監測

室內空氣品質

張貼時間:201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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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為防治校園傳染病,依據教育部臺體()字第1010019152號辦理室內空氣品質量測。

2.    量測方法係依據環保署於95年公告之採樣及檢測方法;其中化學性得採簡易直讀式儀器進行量測作業,預計每個量測點擬進行5小時定點監測(課前1小時-課程3小時-課後1小時),監測期間、建請受測單位指派人員協助儀器保管事宜。

3.    經量測後如發現其量測值高於公告標準,本中心將通知受測場所先行清洗濾網、開窗等工作,促使空氣流通後,對於前述地點再次安排量測時間,直至符合標準。

4.    對於本案執行室內空氣品質改善期間,如需經費、人力等由受測單位安排與核銷。

  • 相關附件1量測說明資料 (PDF)
    (已被下載 1731 次)(更新:2012-02-17 14:09:03)
  • 相關附件2
    由李主任主持會議(已被下載 5212 次)(更新:2012-02-17 14: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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